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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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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8/2025-00061
文号
高民发〔2025〕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6-09 15:56:47
是否有效


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全市民政会议部署,明确2025年重点任务如下。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履行民政工作职责,推动党建和业务深融互促,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落地生根。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安全防线。

(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促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干事创业。常态化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扎实开展民政领域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促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推动形成同向发力、协同贯通的工作格局。

二、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三)加强老龄工作。制定2025年全县老龄工作要点。组织编制“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配合开展老龄政策和养老产业及全县老年人生活和消费状况调查。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建立健全“银龄行动”工作机制,开展“银龄行动”主题项目,为75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补贴。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持续组织开展全县“敬老月”活动。推动银发经济发展。

(四)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落实《高台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意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扩面提档行动”。构建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改造建设2个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积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改建2个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探索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模式。培训养老护理员124人次,举办全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五)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五五”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专项规划。严格按照《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张掖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办法》,做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家庭财产状况认定条件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积极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小切口”改革,整合各类社会救助行政文书,优化审核确认工作流程,建立社会救助“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机制。

(六)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积极推进城乡低保扩围增效,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有效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依托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健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推进信息平台功能应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一体化核对信息网络。协助做好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救急难”工作,有效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持续做好冬季取暖救助、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强化对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四、落实社会福利制度

(七)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法规政策。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专项行动,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养尽养”。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核查,科学评估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状况。持续规范有效实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开展全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严格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八)落实残疾人福利制度和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效能。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工作,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强化源头预防和落户安置。持续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

(九)纵深推进“结对帮扶·爱心高台”工程建设。实施“结对关爱”提质增效行动,督促各部门梳理困难群众政策清单,推动部门协同、政策衔接、综合施策,保障政策落实,提升政策叠加效应。督促结对干部落实每年开展联系交流不少于4次、走访探视不少于2次、“四必到”等工作要求,推广帮学助教、医疗康复、心理抚慰、亲情关怀四个“一对一”关爱方式。持续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凝聚群团组织力量,发挥志愿服务和慈善组织优势,推动爱心资源充分集聚。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编发专报、印发典型案例等方式,讲好高台“爱心故事”,将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出来、传播出去、推广开来。

五、创新社会事务工作

(十)规范殡葬服务管理。积极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公墓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工作办法》。严格落实遗体规范处置服务标准和遗体保存、公墓安葬、公墓祭扫等行业服务标准。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持续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带火化设施殡仪馆项目建设。扎实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重塑殡葬行业形象。

(十一)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质量。严格落实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甘肃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信息,持续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为开展“跨省通办”打牢基础。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已建成婚姻家庭辅导室作用,有效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质量。深化推进婚俗改革,注重做好婚俗改革成果转化运用,加强宣传引导,培树现代文明婚俗新风。

(十二)加强和规范地名服务管理。积极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区划地名文化建设,配合开展“陇上可名”地名文化保护活动。规范地名管理,健全完善地名备案公告、地名档案管理制度。推进实施“乡村著名行动”,按照《甘肃省乡村地名建设重点工作指引》,探索乡村自然地理实体命名路径。加强区划地名成果应用,健全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常态化更新维护制度,组织实施县镇行政区域界线数据矢量化工作。

六、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十三)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深入贯彻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加强行政区划统筹谋划。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和宣传,坚持行政区划调整历史文化传承影响专项评估论证。组织实施甘青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十四)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落实“六同步、两纳入”工作要求,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鼓励支持在优势产业、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成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引导更好服务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民生保障事业。强化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举办节庆展会研讨会等管理。实施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建设、治理规范化建设、社会服务机构监管效能提升、信用监管建设、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大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持续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监管,扎实开展年检年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对本领域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宣传。推动社会组织品牌建设。

(十五)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慈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力度,促使慈善事业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积极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强化慈善监管,建立慈善工作综合监管机制,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及时做好慈善活动、慈善募捐、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用“慈善中国”平台和慈善组织年检年报系统,“阳光慈善”工程完成率100%。积极参与第二届腾讯公益“爱心慈善数字公益节”甘肃专场活动,在符合条件的村社开展“慈善幸福家园”工程项目建设,开展“结对帮扶·爱心高台”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为结对关爱对象纾困解难。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慈善组织年度报告提交率100%。开展第十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积极弘扬慈善文化,培育社会公众慈善意识,引领向上向善的慈善社会风气。

七、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十六)科学谋划“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在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判“十五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面临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准确把握机遇和挑战。全面启动“十五五”民政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十五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基本思路、发展目标、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研究提出一些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

(十七)优化预算资金支出结构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预算项目库和资金支持项目库,按照保主保重、加快补齐短板的原则,细化资金分配标准,科学设置资金分配要素,加强民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完善各类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资金使用全链条监管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织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出台民政业务领域法规政策,健全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做好拟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法治审核、公平竞争审核、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工作,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确保政策文件合法有效。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法治审核办法,修订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两轻一免”清单,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抓好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完善民政标准化工作机制,做好年度标准的征集、遴选、申报、制定、评审等工作。

(十九)推动民政事业安全发展。深入开展民政领域“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化解现实矛盾风险隐患,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认真履行民政领域平安建设暨主动创稳、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工作成员单位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十)协助做好基层治理工作。协助县委社会工作部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民政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任务 ,推动全县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更新和要素优化工作。配合省民政厅推进民政一体化平台建设,深化数据资源共享,提高数据协同治理能力,构建民政数字化、智慧化发展总体架构,深度应用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扎实有效提升民政系统智治水平与数据决策能力。加强民政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筑牢民政数据安全底线。守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丰富宣传手段,扩大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传播力,提升全县民政工作影响力。不断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为民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和技术保障。

(二十二)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民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大力营造有利于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畅通晋升通道,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组织开展民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提升培训效能和精准度。积极配合做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省级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参赛工作。

(二十三)规范开展干部人事管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等工作。从严开展干部监督考核管理,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真正做到“能上能下”。

(二十四)加强机关基础工作。做好政务运转保障服务。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民政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安排专题调研活动。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做好民政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工作。依法依规推动做好统战民族宗教、生态环境保护、招商引资、信息公开、信访、保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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